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認定標準 第11條 法規: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認定標準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戶政目 第11條 內政部得委由直轄市或縣(市)辦理歸化測試業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