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 第31條 法規: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戶政目 第三章 戶口名簿 第31條 因行政區域調整、門牌整編或縣(市)改制,戶口名簿未全面換發前仍屬有效。前項情形,由戶內人口代為申請換領戶口名簿者,無須書面委託。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