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條例 第7條 法規:姓名條例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戶政目 相關法規 姓名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7條 財產之取得、設定、喪失、變更、存儲或其他登記時,應用本名,其未使用本名者,不予受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