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臺原有戶籍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回復臺灣地區人民身分許可辦法 第1條 法規:在臺原有戶籍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回復臺灣地區人民身分許可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戶政目 第1條 本辦法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九條之二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