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管理條例 第21條 法規:殯葬管理條例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相關法規 殯葬管理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三章 殯葬設施之經營管理 第21條 直轄市、縣(市)或鄉(鎮、市)主管機關,為經營殯葬設施,得設殯葬設施管理機關(構),或置殯葬設施管理人員。前項殯葬設施於必要時,並得委託民間經營。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