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管理條例 第21-1條 法規:殯葬管理條例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相關法規 殯葬管理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三章 殯葬設施之經營管理 第21-1條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使用直轄市、縣(市)或鄉(鎮、市)所經營或委託民間經營、代理、代管之下列公立殯葬設施,免收使用管理相關費用:一、火化場。二、骨灰(骸)存放設施。前項骨灰(骸)存放設施免費之標準,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