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服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6條 法規:殯葬服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第6條 殯葬服務業應配置適當管理人員及相當資源,負責規劃、訂定、修正與執行計畫或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等相關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