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 第37條 法規: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相關法規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新 84.08.09 制定)相關 第三章 選舉及罷免 › 第七節 選舉結果 第37條 本法第六十六條所定總統、副總統之當選證書、副總統補選之當選證書,其格式分別由中央選舉委員會、立法院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