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新 84.08.09 制定) 第7條 法規: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新 84.08.09 制定)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第二章 選舉罷免機關 第7條 中央選舉委員會辦理下列事項:一、選舉、罷免之公告事項。二、選舉、罷免事務進行程序及計畫事項。三、候選人申請登記事項。四、候選人資格之審定事項。五、選舉、罷免宣導之策劃事項。六、候選人電視政見發表會、電視罷免說明會之辦理事項。七、選舉、罷免之監察事項。八、選舉、罷免結果之審定事項。九、當選證書之製發事項。十、候選人競選費用之補貼事項。十一、其他有關選舉、罷免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