勳章條例施行細則 第23條 法規:勳章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宗教及禮制目 相關法規 勳章條例母法 第五章 附則 第23條 勳章或證書如有遺失,得由受勳人聲敘緣由,報由原請授勳機關轉請補發,如原件查獲時,應即繳還註銷。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