褒揚條例施行細則 第5條 法規:褒揚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相關法規 褒揚條例母法 第5條 本條例第二條第四款所稱興辦教育文化事業,係指私人或團體不以營利為目的,興辦學校、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社教館、民俗館、科學館、體育埸所,及其他教育文化有關之事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