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說法 第7條 法規:遊說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相關法規 遊說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7條 外國政府、法人及團體進行遊說時,應依本法規定委託本國遊說者為之。外國政府、法人、團體及自然人不得就國防、外交及大陸事務涉及國家安全或國家機密者進行遊說。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