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公業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管理辦法 第11條 法規:祭祀公業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第11條 專戶儲存之保管款於本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三項期間屆滿,經結算有賸餘者,歸屬國庫。前項應歸屬國庫之保管款及第八條第三項應歸屬國庫之保證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於每年六月及十二月底清理並辦理繳庫手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