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 第8條 法規: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第8條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之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之補助項目及標準,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不得編列預算支付。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