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 第19條 法規: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宗教及禮制目 第四章 管理 第19條 商店住戶所懸之國旗,以後附之國旗各號尺度表內第六號為標準。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