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性內政財團法人資料電子傳輸辦法 第2條 法規:全國性內政財團法人資料電子傳輸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處務目 第2條 本辦法所稱電子傳輸,指全國性內政財團法人(以下簡稱內政財團法人)將資料上網登錄及傳遞至內政部(以下簡稱本部)指定之網站。 本條定義的名詞 電子傳輸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