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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23條

本署署務會報,每月舉行一次,必要時得臨時召開之,由署長主持,以副署長、主任秘書、組室主管、直屬各單位首長為當然出席人員,其餘由署長指定,並得通知有關人員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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