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條文
全文- 第1條內政部役政署(以下簡稱本署)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本規程。
- 第3條主任秘書權責如下:一、文稿之綜核及代判。二、機密及重要文件之處理。三、各單位之協調及權責問題之核議。四、重要會議之籌辦。…
- 第4條本署設下列組、室:一、徵集組,分四科辦事。二、甄選組,分四科辦事。三、管理組,分五科辦事。四、權益組,分三科辦事。五、訓…
- 第5條徵集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兵源政策之規劃、推動。二、兵役徵集相關法規之擬(訂)定、解釋及執行。三、役男兵籍調查、免役、禁役…
- 第6條甄選組掌理事項如下:一、替代役相關法規之擬(訂)定、解釋及執行。二、替代役申請、徵集、甄選與分發之規劃、督導及提前退役業…
- 第7條管理組掌理事項如下:一、替代役役男管理政策之規劃、推動與服勤管理相關法規之擬(訂)定、解釋及執行。二、替代役督考工作之規…
- 第8條權益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役男權益政策之規劃、推動與權益相關法規之擬(訂)定、解釋及執行。二、替代役役男薪俸、主副食費之發…
- 第9條訓練組掌理事項如下:一、替代役軍事基礎及管理幹部訓練計畫之規劃、推動。二、替代役役男役籍資料交接及會銜撥交作業之處理。三…
- 第10條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一、本署施政方針、施政計畫及重要政策之撰擬及管制考核。二、文書、檔案、印信、出納、財務、營繕及採購管…
- 第11條人事室掌理本署人事事項。
- 第12條政風室掌理本署政風事項。
- 第13條主計室掌理本署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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