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組織條例 第14條 法規: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組織條例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組織目 第14條 第七條至第十一條所定列有官等職等人員,除警察官外,均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取得任用資格,其職務所適用之職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八條之規定,就有關職系選用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