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組織條例 第10條 法規: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組織條例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組織目 第10條 本校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依法辦理歲計、會計,並兼辦統計事項。會計室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