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轄市縣(市)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組織準則 第1條 法規:直轄市縣(市)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組織準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組織目 第1條 本準則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