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12條 法規: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組織規程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組織目 第12條 都市計畫委員會得推派委員或調派業務有關人員就都市計畫有關事項實地調查,並研擬意見,提供會議討論及審議之參考。前項實地調查及意見之研擬,必要時,得由主任委員於會議前,分請有關委員或調派業務有關人員為之,並得聘請其他專家參與。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