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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組織規程
第6條
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組織規程 第6條
法規:
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組織規程
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組織目
第6條
本規程自
發布
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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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條
本局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各職稱之官等職等,依職務列等表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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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條
內政部警政署為執行鐵路治安及安全維護事項,特設鐵路警察局(以下簡稱本局)。
第2條
本局掌理下列事項:一、有關鐵路事業設施之安全維護。二、鐵路沿線、站、車秩序、犯罪偵防及旅客貨運安全維護。三、鐵路法令之其…
第3條
本局置局長一人,職務列警監;副局長一人,職務列警監。
第4條
本局置主任秘書,職務列警正至警監。
第5條
本局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各職稱之官等職等,依職務列等表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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