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法 第1條 法規: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組織目 第1條 內政部為辦理全國警察行政事務,統一指揮、監督全國警察機關(構)執行警察任務,特設警政署(以下簡稱本署)。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