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8條 法規:內政部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組織目 本法規已於 2023-11-23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8條 本會委員會議或審查小組會議,由主任委員或召集人為主席,主任委員或召集人不能出席會議時應指定委員一人代理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