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本會掌理事項如左:一、年度立法計畫之研訂事項。二、法規案件之審查事項。三、法規之整理及編印事項。四、法令之闡釋及國家賠償事件之處理事項。五、法規資料之蒐集、建立及管理事項。六、法規動態之登記、統計及管制事項。七、其他有關法制事項。八、部次長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