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1條 法規:內政部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組織目 本法規已於 2023-11-23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1條 內政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處理法制事務,依本部組織法第九條之規定設法規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