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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院本部 >> 消費者保護目

法規章節: 第17條

消費者因檢查之必要或因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其收受之商品有毀損、滅失或變更者,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之解除權不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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