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爭議調解辦法 第14條 法規:消費爭議調解辦法 類別:行政 › 院本部 › 消費者保護目 第14條 就調解事件有利害關係之第三人,經調解委員會之許可,得參加調解程序,調解委員會得依職權通知其參加。前項有利害關係之第三人,經雙方當事人及其本人之同意,得加入為當事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