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安定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 第1條 法規:國家金融安定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第1條 為因應國內、外重大事件,以維持資本市場及其他金融市場穩定,確保國家安定,特設置國家金融安定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制定本條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