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願法 第43條 法規:訴願法 類別:行政 › 院本部 › 通用目 第一章 總則 › 第五節 送達 第43條 送達除別有規定外,由受理訴願機關依職權為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