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轉型正義條例 第1條 法規:促進轉型正義條例 類別:行政 › 院本部 › 通用目 第1條 為促進轉型正義及落實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特制定本條例。威權統治時期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不法行為與結果,其轉型正義相關處理事宜,依本條例規劃、推動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相關法律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