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14條 法規:中央法規標準法 類別:行政 › 院本部 › 通用目 第三章 法規之施行 第14條 法規特定有施行日期,或以命令特定施行日期者,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