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禧年資訊年序爭議處理法 第1條 法規:千禧年資訊年序爭議處理法 類別:行政 › 院本部 › 通用目 第1條 為因應公元二千年資訊年序錯置危機,鼓勵公開資訊,平衡消費者權益與事業責任,迅速妥適解決紛爭,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