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議議事規則 第9條 法規:行政院會議議事規則 類別:行政 › 院本部 › 組織目 第9條 會議議程、議案傳送應採無紙化作業辦理。但列入秘密議程之議案,原則於會場臨時分送各出列席人員,議畢由行政院綜合業務處即時收回。依第六條召開之臨時會議,會議議程於會場臨時分送各出列席人員,不適用前項本文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