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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院會議議事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院本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出席人員於議程所列議案處理完竣後,經主席許可,得提出臨時動議。
列席人員經主席許可亦得提出建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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