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處務規程 第3條 法規:行政院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院本部 › 組織目 第3條 政務委員負責政策與法案之審查、主持專案工作、聯繫協調並統合各部會意見及辦理院長交辦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