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安全維護實施辦法 第8條 法規: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安全維護實施辦法 類別: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特種勤務目 第8條 安維人員執行職務致人受傷者,應予必要之救助或送醫救護。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