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勤務獎勵標準及辦法 第8條 法規:特種勤務獎勵標準及辦法 類別: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特種勤務目 第8條 獎勵評鑑審查會每季定期召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前項會議須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並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之。主席不參與表決,但表決正反意見人數相同時,由主席裁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