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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
國家安全會議
特種勤務目
特種勤務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第11條
特種勤務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第11條
法規:
特種勤務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類別:
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特種勤務目
第11條
本辦法自
發布
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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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條
公務員領有本獎章者,退休(伍)或死亡時,發給獎勵金:一、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領有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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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條
本辦法依獎章條例第九條及特種勤務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2條
特勤人員或特勤編組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頒給特種勤務專業獎章(以下簡稱本獎章):一、執行特種勤務工作,確保安全維護對象…
第3條
本獎章分為一等至三等,一等為領綬,二等及三等為襟綬,各等分三級;除特殊情形者外,初授均為三等三級,並得因積功晉等。本獎章…
第4條
本條例第七條第一項及第三項之各級政府機關(構)、單位請頒本獎章,應向國家安全局推薦辦理之。請頒本獎章應填具事蹟表,檢附有…
第5條
本獎章之請頒,由國家安全局組成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報請局長核定,以公開儀式頒給。但如有維護特種勤務工作或人員安全之必要…
第6條
本獎章之頒給,應附證書,頒給外籍人士者,並附譯本。獎章證書格式如附表三。
第7條
本獎章之登記程序如次:一、公務人員:送銓敘部登記。二、軍職人員:送國防部登記。三、前二款以外之公務員送原屬機關(構)、單…
第8條
符合請頒本獎章之人員,得於身故後追頒之,依順序由其配偶、直系親屬或原屬機關指定之人員代領之。
第9條
外籍人士或協助特種勤務之個人對特種勤務工作著有功績、勞績或有特殊優異事蹟表現者,得準用本辦法之規定頒給本獎章,並由國家安…
第10條
公務員領有本獎章者,退休(伍)或死亡時,發給獎勵金:一、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領有勳章獎章榮譽紀念章發給獎勵金實施要點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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