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情報工作法 第1條 法規:國家情報工作法 類別: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情報工作目 第1條 為規範、監督、統合國家情報工作,及相關人員之管理與激勵措施,以維護國家安全及利益,並保障人民之權益,特制定本法。情報工作及其監督、相關人員支給、補償及獎勵等,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