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機關密碼統合辦法 第17條 法規:政府機關密碼統合辦法 類別: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情報工作目 第17條 主管機關應依最新安全威脅、技術發展及保密裝備運用現況,定期評核其安全效度及採取必要之作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