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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家安全會議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會計室掌理下列事項:一、關於本會議經費之歲計、會計、統計等事項。
二、關於本會議概算、預算、決算之擬編事項。
三、關於預算分配、管制、審核等事項。
四、關於會計簿籍之登記、會計報表之編整及付款憑單、記帳憑證之編製事項。
五、關於本會議年度預算立法院審議之備詢資料彙整事項。
六、關於原始憑證之審核與經費結報等事項。
七、關於會計檔案之保管事項。
八、其他奉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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