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大會議事規則 第20條 法規:國民大會議事規則 類別: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第20條 表決除憲法、國民大會組織法及國民大會職權行使法另有規定外,以獲出席代表過半數之同意者為可決;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