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大會創制複決兩權行使辦法 第1條 法規:國民大會創制複決兩權行使辦法 類別: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本辦法依據動員時期臨時條款第四項制定之。法律與本辦法牴觸者無效。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