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大會秘密會議實施辦法 第8條 法規:國民大會秘密會議實施辦法 類別: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第8條 代表違反本辦法之規定者,應交付紀律委員會處理;本會工作人員違反者,由秘書長簽請議長依法處理;列席人員違反者,由本會函送有關機關依法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