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大會宣言起草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8條 法規:國民大會宣言起草委員會組織規程 類別: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第8條 本委員會配置顧問、秘書、幹事及其他人員,均由秘書處派充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