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大會宣言起草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5條 法規:國民大會宣言起草委員會組織規程 類別: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第5條 本委員會得設置執筆小組及總執筆一人,其人選由召集人提請本委員會決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