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大會代表互選議長副議長投票及開票辦法 第14條 法規:國民大會代表互選議長副議長投票及開票辦法 類別: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第14條 大會主席應於開票結束後,當眾宣布投、開票結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