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大會代表一般提案及人民請願案件專案處理小組設置辦法 第6條 法規:國民大會代表一般提案及人民請願案件專案處理小組設置辦法 類別: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第6條 本專案處理小組會議,由召集人視事實需要隨時舉行會議。但分案小組會議,宜每週召開會議一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